首页 > 增值税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陕国税发[1998]31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