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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流字[1998]12号 颁布日期:1998-03-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