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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41日起,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