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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28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7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海关总署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