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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
发文文号:新国税流字[1995]38号 颁布日期:1995-05-1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