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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有何建议,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