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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