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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