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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