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