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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