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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