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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地税流[2006]15号 颁布日期:2006-03-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