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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电信部门取得装移机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部门取得装移机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6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