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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各市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5]39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