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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安徽省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财税法[2005]531号 颁布日期:2005-06-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