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5〕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