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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皖地税函[2005]200号 颁布日期:2005-06-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施工企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