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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不含大连),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税局
二ΟΟ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