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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财税[2005]14号 颁布日期:2005-02-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