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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