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国税发[2004]243号 颁布日期:2004-11-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