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节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