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97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台球、保龄球收入减按5%的税率依“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