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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97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台球、保龄球收入减按5%的税率依“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