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报告》(甬地税二[2003]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含所属各县、市)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3000元。
此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