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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财税[20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