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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山东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财税[2010]54号 颁布日期:2010-09-13
颁布单位:财政部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
2010
〕
64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