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国税函[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需要自行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