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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心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