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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地税函[2002]136号 颁布日期:2002-03-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所属地区:广西 时效性:有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