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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02-01-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