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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1年11月28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1]30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