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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函[2001]575号 颁布日期:2001-11-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