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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相关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