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退库办法按财政部驻宁专员办、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财驻宁监字[1998]30号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