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财税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税发[2001]4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