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财税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财税[2000]139号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