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