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营业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吉地税流字[2000]308号 颁布日期:2000-12-0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 所属地区:吉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