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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