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1月10日国税发[2000]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