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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