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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8年8月6日财税字[1998]55号

    附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