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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