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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市国税发[1997]461号 颁布日期:1997-12-2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市国税各分局、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02号《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