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希及时报告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