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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业登记核证本识别方法
     一、《香港商业登记核证本》(以下简称《核证本》)每份四页,前三页为企业原始登记证复印件。因登记证已数次改版,故纳税人提供的登记证部分可能与本附件前三页的登记证部分格式有所差别,但纳税人提供的《核证本》第四页核证部分应与本附件第四页的格式相同,并有经办人签字。
  二、原始登记证分为a部和b部,分别注明企业的登记地点和业务性质。
  三、《核证本》全部文件(共四页)用带有香港税务局标记(r)的香港商业登记署专用稿纸以电脑打印完成,稿纸最下方香港税务局标记(r)及商业登记署(中英文)字样为棕褐色。
  四、《核证本》首页的商业登记号码应与第四页核证的号码一致,其中后三位为分支机构情况,可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