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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5]058号 颁布日期:1995-07-2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028号中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的执行时间由1994年1月1日改为1995年1月1日。对1994年已征的营业税不予退还。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