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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