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文文号:财预[1994]103号、浙国税发[1994]193号、浙地税发[1994]270号 颁布日期:1994-12-30
-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浙江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77号《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